口试大纲
口语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给证书,证书分为 A、 B 、 C 三个等级,成绩低于 C 等的不发给证书
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口语考试能力等级标准如下:
等级
等 级 描 述
A 等
能用英语就熟悉的题材进行口头交际,基本上没有困难
B 等
能用英语就熟悉的题材进行口头交际,虽有些困难,但不影响交际
C 等
能用英语就熟悉的题材进行简单的口头交际
D 等
尚不具有英语口头交际能力
一、评分标准
CET-SET 主考在评分时使用以下标准:
a. 准确性 指考生的语音、语调以及所使用的语法和词汇的准确程度
b. 语言范围 指考生使用的词汇和语法结构的复杂程度和范围
c. 话语的长短 指考生对整个考试中的交际所作的贡献、讲话的多少
d. 连贯性 指考生有能力进行较长时间的、语言连贯的发言
e. 灵活性 指考生应付不同情景和话题的能力
f. 适切性 指考生根据不同场合选用适当确切的语言的能力
二、语言功能
CET-SET 考试要求考生参与不同形式的口头交际,其语言能力将根据其在考试中的表现予以测量。考生需要掌握的语言功能和意念在《大学英语教学大纲》中已明确列出。以下仅列举其中部分的语言功能和意念。
友好往来
问候,介绍,告别和告辞,祝愿和祝贺,感谢和应答,道歉和应答,提议、邀请和应答。
相互交流
开始交谈,继续交谈,改变话题,停止交谈。
态度
愿意,希望,意向,决心,责任,能力,允许,禁止,同意和不同意, 否定,喜欢和不喜欢,偏爱,责怪和抱怨,判断、决定和意见。
劝说
命令,劝告和建议,承诺,提醒。
感情
焦虑,惊奇,兴趣,加重感情色彩。
存在
存在和不存在,有和没有。
空间描述
位置,方向,运动,距离。
时间
时刻,时段,时间关系,频度,时序。
发表意见和看法
询问意见和看法,发表意见和看法,对意见和看法的反应,同意,不同意,要求澄清,澄清意见和看法。
争辩
讨论,讨论观点,反驳论点,提出进一步论证,劝说和对劝说的反应。
三、考试形式
CET-SET 考试分三部分:
第一部分是考生和 CET 授权的主考进行交谈,采用问答的形式。时间约 5 分钟。
第二部分包括 1.5 分钟的考生个人发言和 4.5 分钟的小组讨论。时间共约 10 分钟。
第三部分由主考再次提问以进一步确定考生的口头交际能力。时间约 5 分钟。
四、输入信息
CET-SET 考试运用以下两种形式的输入信息来产生信息差:
1)画面提示(如图片、图表、照片等);
2)文字提示。